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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小三调查;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限制

2025-06-10   17:11:24   来自:admin

一、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限制


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多方面限制。从处分角度,重大财产处分需双方协商一致,否则可能构成无权处分。在债务承担方面,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共同财产偿还,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,双方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

从分割角度,离婚时才能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,且需遵循法定原则,如均等分割等。另外,一方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。还有,若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,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。


再者,夫妻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,排除法定共同财产制适用。总之,夫妻共同财产在处分、债务承担、分割及归属约定等方面都受到法律规范限制。


二、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要怎么认定

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,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。这涵盖多方面: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生产、经营、投资收益;知识产权收益;继承或受赠财产(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)等。比如,婚后一方工作所得工资,即便以个人名义存,也是共同财产。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,特殊情况除外。若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,则依约定处理。例如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,那么各自财产就不属共同财产范畴。离婚分割财产时,要遵循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。同时,要准确界定共同财产范围,防止隐匿、转移等行为,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


三、夫妻共同财产买房怎么分割


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房屋分割方式如下:


双方协议处理:先由夫妻双方协商,确定房屋归属及补偿方式等。


法院判决:协商不成时,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。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,一般按双方贡献等比例分割;登记在一方名下,也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如果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,无论登记在谁名下,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,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,补偿款通常按房屋市场价值扣除未还贷款等后的余额计算。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,可对房屋进行拍卖、变卖,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。总之,具体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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